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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特公告
长沙晚报 2011-04-14 A24版 “两年前花3000元报名一驾校,因为工作地址变动耽误了驾照考试,昨天到驾校去学习,驾校说我超过两年学习期,要学习就要重新交钱。”昨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333反映情况时表示,两年没拿到驾照自己有很大责任,但驾校培训中心也负有部分责任,他认为“驾照学习费两年有效”为十足的霸王条款。 投诉:等考位耽误时间责任谁负 王先生表示,在考完项目一后准备考项目二、项目三时,教练一直强调前面排了很多人,需要继续等。 王先生开始了耐心等待,后来发现许多比他晚报名的都已经考完了,王先生意识到其中有问题。“教练掌握着报考的名额,谁去考试全是由他们说了算。这就造成了考生争相给教练送礼的现象。”王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写成帖子放进论坛,后面跟帖甚众。 网友“昵称最长”表示,很多时候教练不会强迫你送东西,但他会拖延你考试的时间,直到你送东西或者请客吃饭。 另一位网友爆料自己的经历表示,场外挂科之后,由于两年期限快到,请教练帮他尽快报名,教练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他,说下次万一再不通过岂不是浪费了名额。后来教练终于亮牌:“你出1200元钱,我包你能过!” 调查:“两年到期”之说成驾校行规 接受记者调查时,“两年内必须完成所有科目考试”条款最受市民争议。“报名费动辄几千元,凭什么随便就作废了?”9成以上的学员认为这是霸王条款。 昨日,记者以新学员身份咨询了长沙十余家驾校报名细则,驾校咨询人员口径一致,态度强硬:学费一次交清,两年内有效。 记者了解到,2009年,长沙公安机关受理汽车类驾驶人考试报名为16.8万人,2010年猛增至24.3万人。长沙机动车拥有量破百万,“现在情况是供不应求,就算你不来学,还有很多人排队学。”一位业内人士一语道破驾校的玄机。 质疑:“两年有效”究竟如何界定 记者查阅到驾校所说的“国家公安部规定”,200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发布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确实有一条规定,“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科目一考试合格后,车辆管理所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。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。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。” 从字面上理解,这条法令表达的意思为:项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二年有效。而驾校的“两年期限”之说显然来自于此。 “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驾校明显曲解国家规定糊弄学员。即使有两年期限,也应该是拿到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开始算起。”而且王先生表示,驾校是一个培训机构,他跟学校建立的是服务关系,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,驾校理应延长学习时间。 律师:跟驾校订好服务合同 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昕表示,驾校的“两年期限”规定依据国家单项法规制定,有其合理之处,如果学员想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,可以跟驾校约定好服务细则。比如约定好上车学习时间和每辆车的学员人数,保障自己的学习质量,并把这作为选择驾校的重要依据。“如果学校有完备的合同交给你签字,就更要仔细看清条款再签。”曾昕提醒。 另外,目前长沙已计划两年内在河东地区再建一个驾考中心,不性急的市民可以再过两年低碳生活,莫扎堆考试。